5月13日上午,金秀交警大隊在省道307線執勤點開展預防重特大事故統一行動,在檢查一輛小貨車時,民警發現該小貨車十分破舊,駕駛室一側的車門因損壞無法關閉。民警隨即將車輛截停,并要求駕駛員出示相關證件。駕駛員是40多歲的男子黃某,一聽說要出示駕駛證,黃某笑著回答:“我只有拖拉機駕駛證。” 民警檢查車子內部,只見車內凌亂,駕駛座位居然是用安全帶固定在車上。“車子沒有懸掛車牌,車身銹跡斑斑,車頭車燈零部件松松垮垮,一看就是報廢車。”執勤民警告訴記者。黃某為何如此膽大,開這樣的危險車輛上路?對此,黃某不以為然,表示幾年來自己一直是這樣開車拉石頭回家蓋房子。 隨著民警進一步詢問,黃某交代,這輛小貨車在幾年前曾出過事故,駕駛位嚴重損壞,后來車子一直停放在家中,成了報廢車。兩年前,黃某到柳州一家報廢車場買來與車型相配的駕駛位進行拼裝,使得車輛“死而復生”。隨后,民警在車上找到車輛焊接的痕跡,遂依法收繳黃某的小貨車,并強制報廢。黃某將被處以高數額的罰款和最高15日行政拘留。
報廢車安全隱患大,國家法律明文禁止報廢車上路行駛。近日,金秀瑤族自治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查處一起駕駛報廢車輛的違法行為,讓現場民警大吃一驚的是,這輛車竟是一輛拼裝后“重生”的報廢車輛。 |